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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面是“智链”“手机智链”当前版本的隐私政策。请在登录和使用前完整阅读。隐私政策的更新日期和生效日期均为2026年10月4日。
运营者:宁波采视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生效日期:2026年10月4日
最后更新日期:2026年10月4日
版本:V3.0
特别提示
本政策适用于宁波采视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提供的“智链”“手机智链”应用及相关服务,包括 Android、iOS、H5、微信小程序和鸿蒙版本(以下统称“本应用”)。
本应用主要面向已获授权的内部员工、设备使用人、管理员及相关业务人员,不面向普通公众开放注册。账号由我们或客户单位统一分配,用户不能自行注册账号。
请您在使用本应用前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政策。涉及您个人信息权益的重要条款,我们将以加粗、下划线或单独说明等方式提示。您同意本政策表示您已了解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方式。对于依法需要单独同意的处理活动,我们会另行取得您的同意。
一、运营者及联系方式
- 运营者:宁波采视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4573690416H
-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9号商务楼
- 客服电话:400-101-7080
- 电子邮箱:sales@livepk.cn
- 个人信息保护联系渠道:上述客服电话或电子邮箱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用于接收个人信息查询、更正、删除、撤回同意、账号注销和投诉建议等请求。
二、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及使用目的
我们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仅在实现明确、合理业务功能所需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 信息类型 | 具体内容 | 信息来源 | 使用目的 | 是否必须 | 保存期限 |
|---|---|---|---|---|---|
| 账号信息 | 登录账号、密码 | 公司或客户单位后台分配,用户在登录时录入或修改 | 身份验证、账号登录、权限控制和保障账号安全 | 必须。不提供将无法登录和使用账号功能 | 账号存续期间;账号注销或业务关系终止后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
| 身份与联系资料 | 姓名、手机号、单位名称 | 公司或客户单位后台分配、管理员维护 | 识别用户身份、业务联系、账号管理和权限配置 | 账号功能所必需 | 账号存续期间;账号注销或业务关系终止后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
| 告警通知号码 | 设备使用人、管理员及相关人员的手机号码 | 由用户、管理员或相关业务人员录入 | 仅用于设备告警短信和电话通知 | 使用告警通知功能所需。不提供不影响其他基础功能的使用 | 保存至用户删除、账号注销或业务关系终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 告警处理附件 | 用户主动拍照或从相册选择的图片 | 用户主动选择并上传 | 记录、说明和跟进设备告警处理情况 | 可选。不提供不影响其他基础功能的使用 | 实现告警处理及必要审计目的所需期限;之后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
| 网络与安全日志 | 访问时间、IP地址、客户端类型、系统版本、请求路径、操作结果、错误信息等 | 用户访问服务时由服务器自动接收或生成 | 保障系统安全、排查故障、防止滥用和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义务 | 为保障服务安全和稳定运行所必需 | 法律法规要求的期限;通常不少于6个月 |
我们不会主动收集以下信息:
- 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银行卡号;
- 通讯录、短信内容、通话记录;
- 精确地理位置、行踪轨迹;
- 麦克风、录音、日历、健康、运动等数据;
- 广告标识符或用于广告推送、用户画像的信息;
- 与本应用业务功能无关的其他个人信息。
我们不会将上述信息用于广告营销、商业推广或与设备监测和告警处理无关的用途。
三、账号、密码和自动登录
- 本应用账号由公司或客户单位后台分配,不开放公众注册。
- 登录时,我们使用账号和密码完成身份验证。密码用于登录验证,我们不会将其用于其他目的。
- 本应用提供“保存密码”开关。开启后,账号和密码会保存在当前设备的应用本地存储中,用于下次自动登录。
- 您可以随时在“我的”页面关闭“保存密码”。关闭后,本应用将停止使用本地保存的账号密码自动登录。您也可以通过退出登录清除本机登录状态和本地保存的账号信息。
- 请不要在非本人控制或存在安全风险的设备上开启“保存密码”。如设备遗失、转借或更换,请及时退出登录并联系管理员重置密码。
四、告警短信和电话通知号码
- 告警通知号码由用户、管理员或相关业务人员主动录入,主要用于设备告警时的短信和电话通知。
- 录入人应确保已取得号码主体对接收告警短信或电话通知的同意,不得录入无关人员号码,不得将号码用于营销或对外提供。
- 用户可以在“短信号码设置”中新增、编辑或删除告警通知号码。删除后,我们将停止将相关号码用于后续告警通知;已经完成发送的通知记录可能因业务审计、安全或法律要求保留必要期限。
- 短信和电话通知可能包含设备名称、告警类型、告警时间和必要的处理信息。接收人应妥善保管收到信息,不得擅自向无关第三方传播。
五、相机、相册和附件上传
- 在设备告警处理等场景中,您可以选择拍照或从相册选择图片,并将图片作为告警处理附件上传。
- 本应用仅在您主动选择附件时申请相机或照片、媒体文件访问权限。您拒绝授权时,仍可使用其他不依赖附件的功能,但可能无法上传告警处理照片。
- 我们不会通过该功能自动扫描、识别或分析您的相册内容、人脸、身份证件、文字或其他图像信息。附件仅用于您主动提交的告警处理目的。
- 请避免上传与告警处理无关的照片,尤其避免上传身份证件、银行卡、他人隐私或其他敏感信息。
- 您可以在操作系统的应用权限设置中关闭相机或照片权限,也可以通过本政策列明的联系方式申请删除已上传附件。
六、系统权限说明
本应用可能根据您使用的功能和设备系统,申请或使用以下权限:
| 权限或能力 | 使用场景 | 不授权的后果 |
|---|---|---|
| 网络访问 | 登录、查询设备数据、处理告警、上传附件、接收服务端结果 | 无法连接服务器和使用在线功能 |
| 相机 | 在告警处理等场景中主动拍照并上传附件 | 无法通过拍照方式上传附件,其他功能不受影响 |
| 照片、媒体或文件访问 | 从相册或本地文件中选择告警处理附件 | 无法从相册选择附件,其他功能不受影响 |
| 本地存储 | 保存登录状态、语言设置及用户主动开启的保存密码设置 | 可能需要重复登录,部分个性化设置无法保存 |
| 系统通知 | 当前版本未接入系统推送服务,通常不会申请通知权限 | 不影响现有告警短信和电话通知功能 |
本应用不申请与当前功能无关的权限。不同系统版本对权限名称和授权方式的显示可能不同,具体以设备系统弹出的授权提示为准。
七、第三方服务、SDK和委托处理
截至本政策更新日,当前版本未接入第三方广告、用户画像或行为分析 SDK,且已关闭 uni-app 内置统计功能。当前版本未接入百度统计、友盟、极光、个推、OAID 设备标识等采集能力。
为实现设备监测、数据存储和告警通知,我们可能在必要范围内使用以下第三方服务商。它们通常作为受托处理方,仅按照我们的指示和约定处理实现相应服务所必需的数据:
| 服务商或平台 | 服务内容 | 可能处理的信息 | 处理目的和说明 |
|---|---|---|---|
| 阿里云 | 云服务器、数据库、存储、备份等基础设施服务 | 账号资料、业务数据、告警通知号码、告警附件、必要访问日志 | 用于系统部署、数据存储、备份和安全运行;数据存储于中国境内 |
| 阿里云短信和电话服务 | 短信、语音告警通知 | 接收通知的手机号码、告警内容、发送结果 | 仅用于发送设备告警通知 |
| 上海互亿电话平台 | 电话告警通知 | 接收通知的手机号码、告警内容、呼叫结果 | 仅用于发送电话告警通知 |
| 中国移动短信平台 | 短信告警通知 | 接收通知的手机号码、告警内容、发送结果 | 仅用于发送短信告警通知 |
| 微信小程序平台 | 提供微信小程序运行和平台基础能力 | 微信平台依法依约自行处理的信息 | 仅在您通过微信小程序使用本应用时适用;微信平台的处理规则以其公布的政策为准 |
本应用使用的 uview-plus、qiun-data-charts 等前端组件,仅用于界面展示和图表绘制,不用于单独收集个人信息。DCloud/uni-app 作为应用开发和运行框架,在当前统计功能关闭且未调用其统计能力的情况下,不用于行为分析或广告投放。
我们不会向上述服务商以外的第三方出售、出租或非法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也不会允许服务商将相关信息用于营销或与服务无关的目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为保护您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所必需的除外。
八、委托处理、共享、转让和公开披露
- 委托处理: 我们可能委托云服务、短信、电话等技术服务商处理实现服务所必需的信息,并通过合同或服务条款约定处理目的、期限、方式和安全保护要求。
- 共享: 除实现告警通知、系统运行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情形外,我们不会向其他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客户的授权管理员因账号管理需要,可能在授权范围内查看与本客户相关的账号和业务信息。
- 转让: 如发生合并、分立、收购或资产转让,涉及个人信息转移的,我们会告知接收方名称和联系方式,要求接收方继续履行本政策,并依法重新取得必要同意。
- 公开披露: 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经您单独同意的除外。
- 跨境传输: 当前数据存储和处理均位于中国境内,不进行个人信息的跨境传输。如未来确需跨境处理,我们将依法履行告知、单独同意、安全评估等义务。
九、数据存储地点和保存期限
- 本应用相关数据存放在中国境内的阿里云服务器和存储系统中,不向境外提供。
- 我们仅在实现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期限内保存个人信息,并综合考虑业务需要、合同期限、安全审计要求和法律法规要求确定具体期限。
- 账号资料保存至账号注销或业务关系终止。账号注销经有权单位确认后,我们将立即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相关账号资料;因备份、日志和安全审计产生的技术性副本,将在合理期限内清除。
- 告警通知号码保存至用户删除、账号注销或业务关系终止。告警附件保存至告警处理及必要审计期限届满。网络日志依照网络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的期限保存。
- 超过保存期限后,我们将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相关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您的个人信息权利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
1. 查询和复制
您可以通过本应用功能或本政策列明的联系方式,查询、复制与您有关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在核实身份后,在合理期限内提供。
2. 更正和补充
如姓名、手机号、单位名称或告警通知号码有误,您可以联系管理员或通过本政策列明的联系方式申请更正、补充。
3. 删除
在以下情形下,您可以请求删除个人信息:
- 处理目的已经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 我们停止提供相应服务,或者保存期限已经届满;
- 您撤回同意或注销账号;
- 我们违反法律法规或与您的约定处理个人信息。
告警通知号码可在“短信号码设置”中自行删除。其他删除请求可以通过客服电话或电子邮箱提出。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保留的信息,我们可能依法继续保存,但会限制其处理目的。
4. 撤回同意
您可以随时关闭“保存密码”开关,或在操作系统设置中关闭相机、照片等权限,以撤回相应授权。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经进行的处理;撤回后可能导致相关功能无法继续使用。
5. 注销账号
本应用账号由公司或客户单位分配。用户可在“我的”页面点击“注销账号”提交注销申请。由于账号可能关联客户单位、设备权限和业务数据,实际注销需要所属单位或授权管理员确认。
确认通过后,我们将立即删除或匿名化处理与账号相关的个人信息;法律、合同或安全审计要求保留的信息除外。账号注销后,相关登录权限和业务访问权限将同时终止。
6. 解释和投诉
如您对本政策或个人信息处理有疑问、意见或投诉,可以通过客服电话或电子邮箱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身份后尽快处理,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答复。若您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向有关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信息安全保护
我们采取与业务风险相适应的安全措施保护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 通过 HTTPS/TLS 等传输方式保护网络通信;
- 对系统账号实施访问控制和权限隔离;
- 按岗位和业务需要限制数据访问范围;
- 对密码、登录身份和敏感操作进行验证和管理;
- 对系统运行和异常情况进行日志记录、审计和故障排查;
- 采用数据备份和恢复措施提高服务可靠性;
- 对员工和服务商进行必要的保密和安全约束。
互联网环境不存在绝对安全。请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不要向他人泄露;如发现账号异常,请立即修改密码并联系我们。
十二、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处理
针对可能发生的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我们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必要时启动应急响应,防止危害扩大。
如发生或可能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以应用内通知、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适当方式告知您事件基本情况、可能影响、已采取的措施以及您可以采取的防范建议;同时依法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告。难以逐一告知时,我们将通过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
十三、未成年人保护
本应用主要面向内部员工、设备使用人、管理员及相关业务人员,不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也不以未成年人为目标用户。
我们不会主动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如相关单位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本应用或向我们提供个人信息,请通过本政策列明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会依法删除或采取其他适当措施。
十四、本政策的更新
我们可能因法律法规、业务功能、服务方式或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变化更新本政策。
更新后的政策将在本应用相关页面或官方网站公布,并标注新的更新日期。涉及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种类等重大变化的,我们将通过应用内提示等显著方式通知,并在依法需要时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如您不同意更新后的内容,可以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或申请注销账号;继续使用表示您已阅读并同意更新后的政策。
十五、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政策有任何疑问、意见、投诉,或需要行使个人信息权利,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 公司名称:宁波采视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9号商务楼
- 客服电话:400-101-7080
- 电子邮箱:sales@livepk.cn
我们将在核实您的身份后,于合理期限内处理您的请求。对于无端重复、超出合理限度或需要过多技术手段的请求,我们可能依据法律法规收取合理成本或在说明理由后不予处理。
十六、其他
本政策的解释与适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本政策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本政策为《智链(手机智链)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服务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本政策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服务协议和适用法律法规执行。